根据国务院《地名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人民政府部分道路命名申请经批准命名(清新地办字〔2023〕22号),现予以公告。
“石崇河堤路”(Shichong Hedi Lu,南起石崇村委会炳水沙迳口,北至石崇桥头,长约4500米,宽7米)。
根据国务院《地名管理条例》第十八条规定,地名标志、交通标志、广告牌匾等标识;通过报刊、广播、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等公共平台发布的信息;法律文书、身份证明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、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各类公文、证件;辞书等工具类以及教材教辅等学习类公开出版物;向社会公开的地图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使用标准地名的其他情形,必须使用标准地名。
清远市清新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